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更好地推动统一战线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现将《中共吉林艺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统战工作的意见》发给你们。
学院党委希望各级党组织充分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相关要求,将工作做到实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更好地推动统一战线工作,发挥优势,服务大局,为我院的改革和发展贡献力量。根据上级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学院统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统战工作是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是党的一大法宝。为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目标服务,历来是统一战线的基本职能和前进方向。在加快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伟大进程中,党的统战工作内涵更加丰富,外延更加广阔,任务更加艰巨。统战工作决不是可有可无,而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
高校统战工作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必须站在事关大局,事关未来的高度,充分认识到高校统战工作在全党统战工作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统战工作离不开高校,高校也不可能没有统战工作,这是统战工作的本质特点和高校的自身特点所决定的。保证学院教育教学不断发展,培养合格的艺术人才是我院统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战线的本质是大团结、大联合,这在新的历史时期表现得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特别是在我院全面实施“十五”计划的关键时期,更加需要集中全院教职员工的智慧和力量;更加需要广泛的团结和合作;更加需要与海内外校友、三胞眷属及海外侨胞的联系和沟通;更加需要发挥统一战线的政治优势。
统战工作作为党委工作的重要一环,不仅是统战部门的事,各个部门都负有责任。因此,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工作,以党的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为指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地增强统战意识,把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当作一项政治责任,把有没有统战观念,懂不懂统战政策,会不会做统战工作作为衡量自己政治素质、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从我做起,从各自的局部做起,宣传贯彻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形成舆论,达成共识,创造一个党委重视、各级党组织关心统战工作的新局面。
统战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很强的工作。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我们做好统战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学习,严格把握,认真贯彻统战政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制定了一系列适合新时期统一战线要求的政策。如: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知识分子政策、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党外人士安排政策等。贯彻执行党的统战政策,要掌握正确的原则和科学的方法,坚持平等对待,充分尊重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及广大成员;坚持民主协商,在协商中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正确对待统一战线中的各种差异和分歧;坚持自我教育,不断提高统战成员素质;坚持真诚服务,切实帮助党外人士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广交朋友,注重做好党外代表人物工作;坚持群众路线,依靠各方面力量做好统战工作;坚持抓紧抓细,把各项统战工作落到实处。这些原则和方法,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加以运用。
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服务是我院统一战线工作的根本任务。各级党组织要把统战工作同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紧密地结合起来,并作为统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把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三胞眷属和少数民族团结凝聚到学院的改革和发展中来。
要推动民主党派、三胞眷属和党外知识分子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统战工作的优势,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服务。要充分利用学院人员出国考察、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等机会,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联谊活动,努力扩大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要着眼于广交朋友,重点做好政治上有影响、经济上有实力、学术上有造诣、社会上有地位的代表人物的工作,为学院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牵线搭桥。
各级党组织在做好老一辈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工作的同时,更要注意做好新一代学术造诣深,教学、科研成果显著,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的年轻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要关心他们的思想、生活和学习,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适时吸收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高级知识分子参加学院教代会、院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发挥他们在政策咨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保持稳定是全院工作的大局,必须依靠方方面面的力量。各级党组织要善于运用统一战线的特点和优势,努力维护学院的政治稳定和教学秩序稳定。为此必须加强与各民主党派、三胞眷属和党外知识分子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反映民意、增进共识的工作,争取各方人士积极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进改革。要充分运用统一战线的特点和优势,努力把各方面人士团结好,帮助他们理顺情绪,消除疑虑,并支持他们在所联系的群众中多做宣传、解释、说明、引导工作,从而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保持学院的持续稳定和发展服务。
学院党委每年召开1—2次情况通报会。党委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布置或总结学期工作,决定学院教学、科研、后勤管理等方面重大事项,要以适当方式向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人士代表通报。
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每年召开1—2次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人士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就学院发展与建设的重大事项及教学、科研及后勤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统战部应将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发至有关部门领导处理解决。有关部门要在两周内将处理情况与统战部沟通,由统战部作相应的反馈。
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交朋友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方式。经常与党外人士谈心通气,有利于集思广益,取长补短,消除隔阂,促进工作。为此,学院和分院(系)党政领导每人要确定1—2名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无党派人士为联系对象,与他们沟通思想,交流感情,每年至少应有两次谈心活动。
学院党政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信息资料、会议纪要等,要区分不同情况,及时向民主党派发放,为他们了解情况,掌握精神,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
组织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围绕学院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咨询研讨。党委统战部也可以根据学院工作的需要,提出咨询研讨题目。
组织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与学院的党纪、政纪监督,定期听取他们对学院严肃党纪、政纪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也可聘请优秀的党外人士参加重大事件的监督工作。
根据各基层党组织的推荐,对于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一定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应写出小传,建立个人档案,培养一支优秀的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队伍,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及时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同时有计划地把优秀知识分子推荐到各级人大、政协组织中去,使其发挥参政议政作用。
学院召开的中层干部会议,应视情况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学院的重大活动,如党代会、教代会及有关庆祝会等,应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参加。
学院每年给各党派划拨一定的活动经费,专门用于开展各类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10、保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参加会议及活动的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对于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议或活动应给予公假。各民主党派成员参加上级党派组织的会议和正式活动也应按公假对待。在开会用车等方面应给予积极支持。
加强党委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中发[1989]14号《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和2002年三级统战会议精神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措施。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按照14号文件对高校统战工作的要求,切实抓好统战工作。党委要把统战工作纳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除日常工作由主管统战工作的副书记和统战部门抓紧抓好外,学院党委每年要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门听取统战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统战工作中的问题。保留统战工作机构,与党委宣传部合属办公。配备政治、业务素质优秀的工作人员,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统战工作队伍。要为统战工作提供必要的活动经费、场所、用车保证。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分管统战工作的成员要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统战工作。要注意协调党内外合作共事关系。在工作中遇到有关统战方面的问题,要及时与统战部沟通情况,共同做好工作。